首先是在2010年村、社干部勾结,未经群众签字,私自入户三人,暗分土地田亩3亩多,然后是2010年社上分自留地时村、社干部不按人口,以权谋私,任人唯亲多分出去10亩多,2010年确权面积时有该退未退的农户田亩面积6亩多,确权机耕道、沟边、田埂未丈量在确权面积内,该未丈量面积13亩多,合计纠纷土地30余亩,现在在镇政府的带头清查中,实际清查问题面积也为30余亩,本社土地面积为280余亩,减去自留地17余亩,田亩总面积为260余亩,现在人均面积应该为1.57亩,现在应该进田户有23户,退田户有24户。现在的问题时虽然镇政府承认了不公正不公平的分土地事实,但是镇政府要求本社群众签字达到2/3以上才能变更土地分配,显然退田户是不会签字的,这种踢皮球的解决方法我们应该怎样办? |